关于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近期,Hindawi等国外出版机构撤回大量中国学者发表的论文,对我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教育厅工作部署要求,我校决定全面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
各学院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学术不端的严重危害性,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扎实做好本次专项自查工作,及时报送自查情况。如在本次自查中未主动报告或隐瞒投稿论文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调查属实,将对涉事人员从重处理。
二、组织实施
(一)个人自查
各学院组织全体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论文作者对近年来发表的论文进行自查,全面核查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由本校、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被撤稿情况。
(二)部门汇总
各学院对科研论文的撤稿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后,如存在被撤稿情况,请提交《撤稿论文自查工作情况报告》(见附件1)和《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如不存在撤稿论文情况,需要“零报告”,请提交《撤稿论文自查工作情况报告》(见附件1)。
(三)重点调查
如存在科技论文被撤稿,需要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根据自查情况,学校将重点调查核实撤稿论文原因。对确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学校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
三、材料报送
以上提交《撤稿论文自查工作情况报告》(见附件1)和《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均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和部门盖章,并于2月19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844109630@qq.com,3月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李浩月
电 话:13339301006
科研处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