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牡丹江市2025年度校地科技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为深化校地(院所)创新合作,加速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在牡丹江市转化落地,根据《黑龙江省科技类产业政策实施细则》(黑科规[2023]4号)《牡丹江市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若干政策措施》(牡政办发[2025]7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牡丹江市2025年度校地科技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牡丹江市“4428”产业体系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与实际需求,聚焦数字经济、生物经济、装备制造、新材料、智能农机装备、能源化工、陆相页岩油、食品加工、冰雪经济等重点产业方向,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和标志性技术成果,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二、项目分类
按照项目组织遴选方式分为“重点研发”、“成果转化”、“平台支撑”三类。
(一)重点研发类项目
支持牡丹江市企业牵头与高校、院所合作,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前沿技术研发,解决产业发展“卡脖子”问题。原则上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支持资金的1.5倍,且不得以其他政府财政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二)成果转化类项目
1、支持牡丹江市企业牵头与高校、院所合作,承接已完成实验室研发、具备明确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在牡落地转化,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和已经成熟的商品化生产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支持资金额度,且不得以其他政府财政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完成时应产生较大经济效益。
2、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围绕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科技成果路演对接、专业培训等科技服务,促进科技成果与地方产业精准对接。原则上每个机构不超过30万元。(详细申报条件见附件3)
(三)平台支撑类项目
1、支持牡丹江市域内高校、科研院所牵头,拥有经国家、省部门备案的特色优势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和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申报项目研究方向应与已建特色优势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突出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原则上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30万元,申报单位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支持资金额度。
2、支持牡丹江市域内具有科研能力的其他事业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任务,依托自身已建的省级或国家级认定(备案)的创新平台,开展重大社会公益性和突发应急问题研究,推动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原则上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万元。申报单位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支持资金额度。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重点研发类项目、成果转化类项目要求企业牵头申报,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平台支撑类项目要求市域内高校院所牵头申报,与市域内企业合作开展,并至少拥有1家省级或国家级认定(备案)的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平台。
2、合作申报项目应约定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归属及权益分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协议为2023年1月1日以后签订;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或同时加盖高校院系公章和科研部门两个公章),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新生成的企业提供作价入股、所在单位相关证明等材料。牵头申报单位应在本单位财务系统中独立核算研发费用。
(二)项目负责人(含技术负责人)和团队
1、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科技总师除外),并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原则上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延迟退休后的法定退休年龄,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鼓励青年人才参与项目,担当骨干,35周岁以下科研人员应在研究团队中占一定比例。
2、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主要成员不得交叉申报项目,不得互为其他项目组主要成员(主要成员指课题前3名),不得将已经通过其他财政经费支持获得研究成果的项目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技术成熟度、先进性、创新性
重点研发类项目主要支持技术创新水平3-5级的项目。项目完成时技术创新水平,应有3级以上提高,达到6-9级。成果转化类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已进入中试熟化、试生产及产业化初始阶段(技术创新水平处于6-8级),项目完成时技术创新水平达到12-13级(附件5)。
(四)项目研究内容与绩效目标
项目申报人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自身实力、项目内容与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申报人应根据项目目标合理设定绩效目标,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中与绩效指标相关的数据。项目申报书及附件将作为后续项目审查、评审和考核的依据。
(五)经费额度和实施期限
根据项目评审和年度预算情况确定支持额度。申报人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如实申报,符合相关规定。项目实施期可根据技术成熟度、项目难易度等提出,原则上实施周期为2年。
四、申报流程和时限
我单位限报2项。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填写申报书、推荐表(附件2、附件4),并于9月3日早8:00前将申请书、汇总表发送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不明事项请联系学校科研处。
联系人:尹老师 6984100
邮箱:mdjyxykyc@163.com
附件:
1.牡丹江市2025年度校地科技引导资金项目指南
2.2025年度校地科技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
3.申报条件(成果转化服务项目)
4.牡丹江市2025年度校地科技引导资金项目推荐表
5.技术创新水平等级划分
科研处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