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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5年度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 项目申报、评审、推荐工作方案
加入日期:2025/9/4 08:50:26  查看人数:   作者:

根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6号)要求,为了推荐优秀项目参与黑龙江省科技奖评比,现 组织2025年度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评审和 推荐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申报类别及范围

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 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着重体现完成和应用推广创 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本省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 出重要贡献。自然科学奖着重体现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 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的重大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奖着重体 现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方法、器件及其系统 等研制中有重大技术发明。

申报范围包括省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机构)、高等医 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委直相关单位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公开发表或应用两年以上的条件, 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23年8月31日前公开发表,代表作数量不得超过5篇;科学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 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二)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不能包含已获得省(部)级科学 技术奖或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内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 能作为一个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完成)参加省医药卫 生科技奖评审。

(三)如在申报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 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四)申报项目不得含有涉密信息,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五)没有知识产权纠纷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纠纷。

(六)申报项目如果是2024年度经省医药卫生科技奖评审 后撤奖的项目,以相同内容再次提名须间隔一年。

(七)存在科研不诚信记录的不予申报,含处在科研诚信惩 戒期的人员。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书填报

为了保证省科技奖提名项目申报材料的一致性,本次评审延 用《2024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手册》(简称“提名手册”) (见附件3-2)。请推荐单位认真阅读提名书填写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学科分类名称代码、所属国民经济行业 按国家标准《GB/T13745-4754》、《GB/T 4754-2011》列出相应的 名称和代码中选择。

    自然科学奖主要对科学发现点的原创性、科学价值、国内外 自然科学界公认度以及推动学科发展的作用进行概述,并附支持 本项目主要发现成立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5篇),按重 要程度排序,填写引用情况数据的,须有检索报告作为支撑。完 成人应按照贡献大小排序,不超过5人。所列的完成人应当是提 名书提交的代表性论文或专著主要学术思想的提出者,在代表性 论文中有署名。第一完成人须是提交的代表作(至少一篇)的通 讯作者或第一作者。

技术发明奖主要对技术发明点的创造性、先进性、应用效果 进行概述,附主要技术发明成立且已批准或授权的知识产权和标 准规范等,按与主要技术发明点的密切和重要程度排序。完成人 不超过11人,按照贡献大小排序,前三位完成人应为所列主要 发明专利的发明人,项目的验收、鉴定委员会成员不能作为完成 人。

科学技术进步奖主要对科技创新点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 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进行概述等。完成人不超过11人, 按照项目结题报告、成果登记完成人顺序。

(二)推荐单位审核

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做 2025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奖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对申 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确保支撑的数据、指标、学术成 果、完成人贡献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完整属实,并客观反映学术价值、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等。引用他人论文、专利等知识产 权需获得原作者授权许可。如遇弄虚作假, 一经查实,将取消申 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提 名手册》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 异议但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推荐的,方可推荐参与评 审。

(三)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申请书原件1份,电子版(盖章后 PDF )。务必于9 22上午11:00报送项目材料原件、复印件、项目汇总表扫描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方案

评审时间拟定于2025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一)组织机构

    省医药卫生科技奖评审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统筹安排,黑龙 江省医药卫生科研管理办公室(省疾控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同 时,设置纪检监察人员,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二)评审方式及相关要求

评审采用委托外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指定专 人联络对接。省科研办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合 格后,将申报材料匿名化处理,刻成光盘并加密,以机要的形式 交换到外省卫生健康委。形式审查、匿名处理,以及光盘交换等 各环节分别由专人负责,且签署保密协议,严格履行工作要求。 评审结果以专家打分为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按照60%、 40%比例确定优秀项目和参与项目,根据省科技厅下达的指标, 在优秀项目中确定提名项目为优秀推荐项目。

(三)推荐公示

申报项目所在单位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推荐单位应 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4年度黑龙江 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手册》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经公 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完毕且不影响推荐 的,方可推荐。

(四)奖励授予

按照《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卫生健康委将在优 秀项目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推荐项目提名至省科技厅,并按照 优秀推荐项目、优秀项目和参与项目三个等级颁发证书。评审结束后,省卫生健康委按规定将评审结果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 7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可提出异议,但不接受匿名举报、 不接受奖励等级异议;公示期满后不接受异议。受奖人可以申请 撤奖,撤奖项目下一年度不能申报我委包括科学技术奖在内的奖 励评审。

 

 

不明事宜请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李浩月

  话:6984143

 

 

科研处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