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现启动2026年度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方案如下:
一、申报类别
科研课题主要支持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应用研究为主,分为重点项目、青年项目、面上项目。
(一)重点项目。重点项目以培育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项目为目的,使其能够达到承接国家重大项目的研究水平,为我省疾病预防控制领域储备研究力量。主要围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的重大需求,针对重点人群健康改善、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等方向,由多学科联合实施具有示范应用、辐射带动作用的科学研究项目。优先支持与重大项目申报指南方向匹配的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需提供省人社厅批件),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申报范围: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院。
拟立项4项,每项支持经费2万元。
(二)青年项目。为培养一批疾控系统和传染病防治领域优秀学术骨干,建设青年人才队伍,培育科技后备人才,开展自主选题研究为主的科学研究项目。
项目负责人: 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且具有硕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正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 45 周岁)。有疾控系统和传染病防治领域课题研究经历者优先。
拟立项 10 项, 每项支持经费 1 万元。
(三) 面上项目。以疾病防控和传染病防治需求为导向, 全面推动多领域的技术应用性研究与创新发展。聚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研究, 防治技术应用研究和疾控事业管理研究, 传染病防治高质量发展研究。深入开展流行病学、传染病学、消毒学、卫生检验学、食品卫生学、环境卫生学、卫生管理学等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学相关领域技术研究
项目负责人: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课题创新程度、技术发展前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以及支持重点领域等条件确定省级经费支持项目。
拟立项 40 项, 每项支持经费 0.5 万元。
二、课题研究周期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科研课题实施年限为两年, 即开始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 日, 结束时间为 2028 年 8 月 31 日。
三、课题申报条件
(一) 申请人须是实际主持本次申报项目的在职人员, 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在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可完成项目任务并结题, 在项目执行期间跨越退休年龄的, 所在单位需提交能按期完成项目的意见书。
第一、二申请人必须实际主持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且每年每人限报1项(3个申报类别只能报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其他项目参与人员在保证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能够实际参与完成课题研究。
(二)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1. 未经学术审查、伦理审查的课题(除不涉及伦理审查的情况)不予申报、立项;
2. 无相关前期研究积累、缺乏相应研究基础的课题,不予立项。
3. 正在承担国家、省部和厅局各级各类科研课题者,不得以相同相似内容申请科研课题;凡各级各类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及校级科研立项)超期未结题者,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申请人申报此项目。
4. 被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名单、科研诚信黑名单的人员;被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的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5. 不符合申报条件及其他规定情况的课题不予申报、立项。
四、课题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按要求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认真填报课题申请书、本课题相关的研究积累、查新检索证明(须由具备省级及以上查新检索资质的单位出具查新检索结果原件)等必要审核材料。
(二)申请课题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无纠纷或争议。与其他单位联合申请的课题应有合作单位出具的合作意向(加盖单位公章),包括合作内容、期限、经费、知识产权归属、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要素。
(三)预期成果。科技项目预期成果须简要、明确,易于量化,项目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不简单把论文作为产出成果,不夸大预期目标,鼓励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以及专利、技术标准、防控策略等产出。申报项目一经立项,成果、技术、效益、工作和经费等考核指标一般不得调整。
(四)生物安全。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实验室生物安全、生物技术研究的,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须提供相应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明。向国外提供生物样本资源和信息的,应取得国家科技部门备案。
五、申报程序
1.申请人需报送《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科研课题申请书》(附件1)、《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查新报告、《牡丹江医科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件》(附件4)、《牡丹江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审查表》(附件5)。
2.涉及医学/动物伦理审查的项目需完成相应审查,具体安排如下:(1)医学伦理审查(涉及到人的研究,仅受理校本部项目):发送《牡丹江医科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件》(附件4)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联系人:尹永奎 6984100,医学伦理审查电子版材料务必在2026年6月2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2)动物伦理审查进行集中审查:申请人应填写好《牡丹江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审查表》(附件5)电子版,并于6月25日前加入微信群(附件6),后续集中审查时间及要求在群内发布,联系人:刘勇15004532997。
3.请各二级学院按照申报要求组织申报,并于6月25日前将《2026年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科研处邮箱;6月30日前将《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科研课题申请书》电子版汇总发送至科研处邮箱,且相关佐证材料均已完备,预期不予批准申报,纸质版另行通知。
不明事宜请咨询学校科研处。
联系人:尹永奎
科研处邮箱:mdjyxykyc@163.com
牡丹江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6年6月19日
附件1-3 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科研课题申请书;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2026年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4 牡丹江医科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件
附件5 牡丹江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审查表
附件6 动物伦理审查微信群
附件7 具备省级及以上查新检索资质的单位(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