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按照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征集黑龙江省人工智能领域专家的通知》要求,本次面向省内征集人工智能领域专家,请对照通知明确的基本条件、专业条件严格做好资格初审,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科研、教学相关人员积极申报。请各学院及单位做好政策传达、组织动员、材料审核,按时保质完成本次专家征集推荐工作。现将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专家征集面向各二级学院、单位开展。主要征集在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有深入研究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
二、征集方向
(一)人工智能支撑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算力。
(二)人工智能应用拓展,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农业、制造、能源、文旅、消费、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助残、交通运输、低空经济、科学研究、社会治理、安全治理。
(三)人工智能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机器人、智能穿戴设备、智能消费终端。
三、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3.须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能参与委托的工作内容,依法履行专家工作职责,对知悉的相关内容及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及享受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专业条件
专家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科研类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具备较高的技术或理论水平,具有丰富的相关领域项目经验,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发展前沿动态。
四、征集程序
(一)推荐报送:由申请人所在学院或单位推荐。
(二)报送要求。请推荐学院或单位于2026年9月2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汇总报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黑龙江省人工智能领域专家汇总+推荐学院/单位”。
1.由推荐学院或单位填写的《黑龙江省人工智能领域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1),可编辑文本Word、盖章的纸质版及扫描件PDF;
2.由申请人填写的《黑龙江省人工智能领域专家推荐表》(附件2),可编辑文本Word、及签字纸质版(无需盖章);
3.申请人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双面)、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
每位申请人的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须整合为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
(三)申请人须对所填写信息负责,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勿随意填写。推荐学院及单位应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专业能力、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推荐信息真实准确,按照推荐顺序做好排序,审核后在汇总表上盖章。
(四)根据各学院、单位推荐情况,我校统一汇总报送,经省级单位审核后择优纳入黑龙江省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库。
(五)本次专家征集截止后,后续将实行动态更新机制。
(六)入库后,若专家个人信息发生变动,请及时向科研处反馈,以便更新。
联系人:岳 辉 6984155
武晓影
电子邮箱:mdjykdxkyc@163.com
报送地点:学校办公楼508室。
附件:1.黑龙江省人工智能领域专家推荐汇总表
2.黑龙江省人工智能领域专家推荐表
牡丹江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