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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牡丹江市科技创新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
加入日期:2026/8/25 16:08:24  查看人数:   作者: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科技创新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市级省级梯次培育机制,加快构建区域特色创新平台体系,根据《牡丹江市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牡科规〔20261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6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类别

本次备案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分为两类: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为企业类和公益类两个子类)。

二、申报条件

申请备案的市级科技创新平台须已正常运行和对外开放一年以上。

(一)市级重点实验室

1.依托单位为在牡丹江行政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企事业单位。

2.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学科专业特色,实验室成员近三年承担过与研究领域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1项。

3.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博士学位或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固定研究人员比例不低于30%。

4.拥有相应发明专利或自主创新成果,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5.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原值)不少于200万元。

6.依托单位能保证实验室建设配套经费及建成后运行配套经费。

(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相应分类条件。

 基本条件:

1.依托单位为在牡丹江行政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

2.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处于本市行业引领地位,具有行业公认的技术研发优势、领军人才和团队。

3.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须有联合建设协议书,明确牵头单位及各方权责。

4.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专职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50%,中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20%。

5.具备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

 企业类分类条件:

1.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能够提供中心建设所需的主要资金。

2.备案后,每年研发投入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农业领域企业不低于2%)且不少于50万元,或每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250万元。

3.拥有1项及以上与中心研发方向相关的I类知识产权,或拥有5项及以上II类知识产权。

 公益类分类条件:

1.能够落实中心建设资金和日常研究开发经费。承担所申请行业(领域)在研科研项目不少于2项且经费总额不低于100万元。

2.具有为同行业(领域)企业服务的经验,有较好的服务业绩。具有一批可转化成果,所申请技术领域至少已推广转化1项技术成果。

3.拥有2项及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拥有12项及以上II类知识产权。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牡丹江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或《牡丹江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

(二)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依托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平台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名单、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材料;科研场地面积及仪器设备清单、原值证明;近三年承担科研项目立项或结题证明;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产学研合作协议或联合建设协议书(如适用);依托单位经费投入承诺或证明;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

学院及单位对照通知中规定的备案条件逐项审核,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签署推荐意见后,于94下班前统一将推荐材料、汇总表以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报送至科研处508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6984155

                 武晓影 

电子邮箱:mdjykdxkyc163.com

附件:1.牡丹江市科技创新平台申请书(模板)

2.2026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推荐汇总表



牡丹江医科大学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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