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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教学工作考绩

发布日期:2023-12-07    点击:

一、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是检查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每个教师都应自觉接受和主动配合对教学工作的考核。

二、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要从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实际完成教学工作量、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材料、参与教学活动等方面进行。

三、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考核要制度化。考核结果归入个人档案,作为职称评定、职务聘任、奖酬金发放、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评优评先等的依据。

四、教师获奖情况及科研成果均记入个人档案。

五、教研部定期组织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反馈。

六、各级教学领导干部,如担任教学工作,则既要组织和参加对教学工作的检查、考核,自己也要接受各类检查、考核。

外语教研部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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