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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教师档案规定

发布日期:2023-12-05    点击:

一、建立健全教师档案的目的

教师档案是教师在教育实践和教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息和工作信息,它是教师情况的客观纪录。

在教师进行业务考核、进修、工作安排、奖励和评职中,教师档案将作为重要依据。

二、教师档案内容

教师档案包括个人信息和工作信息。

(一)姓名 (二)性别 (三)出生年月日

(四)政治面貌 (五)毕业学校 (六)参加工作时间

(七)学历 (八)职称 (九)职务

(十) 教学语种

(十一)教学情况

1)每年度各学期的教学时数

2)教学学科(精读、听力、专外)

3)从教的班级、年级、系别

4)教学质量:期中情况、期末测试情况、学生评价、专家和主任听课评价

5)教案、教学笔记

6)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7)批改作业、辅导答疑

(十二)、集体活动:参加集体备课、观摩教学、教学评议、命题、监考、阅卷等各项活动的情况。

(十三)、每年度、每学期出勤情况(请假天数、原因)

(十四)、科研课题、论文、论著:名称、题目、完成课题及进度情况、论文发表时间及刊物名称、论著出版时间及出版单位名称

(十五)进修、培训 (十六)、奖励(十七)、年度工作总结

三、教师档案管理

外语教研部为部内每位教师建立档案,装袋、存放在档案柜中,由部教学秘书保管;

(一)教师档案由部副主任负责定期(每学期末)督促教研室将有关材料交部教学秘书归档;

(二)凡归档材料需经部长签字,教学秘书及时归档。已归档材料,不得私自涂改或撤换;

(三)建立教师档案调阅登记簿,凡要查阅教师档案需经部长签字并登记。

外语教研部

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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