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要求个人或团体每一次使用设备、器材或功能室都要提前申请,填写《器材使用登记表》或《功能室使用登记表》。各仪器设备及功能室使用应提前1-3天预约申请,没有提前申请将不予以借用。中心工作人员将按照先来后到和事情紧急、重要等原则安排使用顺序。
第二条:
要求学生不得以个人名义申请使用中心器材,需由指导教师申请后遵照操作说明,科学、规范地使用。
第三条:
要求教师以个人名义申请使用器材时,需中心工作人员认定其掌握仪器的基本操作后才可单独使用。
第四条:
各仪器设备及功能室使用必须在晚上21点前结束,结束时由中心工作人员清点、检查设备物资,使用方卫生清理、锁好窗户,确认无误后填写使用记录后方可离去。
第五条: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合理使用人数为10-40,使用方应自行控制人数。
第六条:
未尽事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保留最件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