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牡丹江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评选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开展牡丹江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经评审拟确定资助4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每项给予1万元经费支持,经费使用期限截至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由研究生处协同成果所在教学单位共同开展跟踪指导,学校将组织对培育成果进行验收。
公示期为2025年7月30日至8月1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53-6984121,18743377989。
牡丹江医科大学研究生处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