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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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天韧同志违纪案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9-15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强化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全校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现将张天韧同志违纪案通报如下:

经查,张天韧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违规发放和领取值班、执勤费用补助,违反《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已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2026年第10次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给予张天韧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特此通报。

请全体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鉴,加强纪法知识和业务学习,知敬畏、守底线,做到遵规守纪、按章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