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讲述心绞痛的急救常识时,引入如下案例: 一则“两名医学生跪地救人无效痛哭”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事发当天,在常德火车站,一名男子突然倒地,两名医学生看到后立即上前按压施救、进行人工呼吸,整个过程持续近20分钟,直到救护车到达现场前,两人一直没有放弃。但遗憾的是,男子抢救无效离世。这段救人的视频在网上迅速传播,却遭到网友的恶搞吐槽:“次日男子家属把两名学生告上法庭,原因是两个女生没有行医资格证,这剧情怎么样。”这条留言竟然获得几十万的点赞。 1、引导正确的价值取向 虽然最后没能抢救成功,但不能就此否定“两名医学生跪地救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值得赞赏,这是基本常识。 2、引导正确的道德取向 对“两名医学生跪地救人无效”事件进行恶评、调侃、吐槽,这种论调很不道德,更是对受助人家属的一种恶意揣测。事实却是,恶评、调侃、吐槽的一幕并没有发生,受助人家属对跪地救人的两名医学生当面致谢,并表示“必须要感恩”。 3、丰富学生的法理基础 从法律角度说,不管是医学专业学生,还是你我这样的普通人,也不论他们是否取得执业医师证,对倒地之人伸出援助之手进行施救,即使最后没有抢救过来,并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不会被定性为“无证行医”,大众不必担心受助人的家属恩将仇报。 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不仅如此,我们在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人时,如果让自己遭受到了损失,受益人有义务予以补偿。《民法总则》、《民法典》均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