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全院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有效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现将近期査处的牡丹江医科大学附属红旗医院康复中心保卫科科员齐义安同志存在违反党的纪律行为通报如下:
2024年5月14日上午9时许,齐义安指使本院救护车司机徐某、刘某驾驶本院两辆救护车(黑CFA632、黑CCH263)将载有患者的牡丹江仁和医院(黑C1M118)和牡丹江立银医院(黑C2V699)的两辆急救车围堵在医院急救通道处将近九十余分钟,患者家属因患者不能及时转运报警,引起大量人员围观,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齐义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齐义安同志身为中共党员,漠视群众利益,置群众生命与不顾,授意非法拦截外来转运患者的救护车近九十分钟,影响患者及时就医,侵害患者合法权益,并给医院造成舆情和严重不良影响,违反群众纪律,应予追究其党纪责任。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第二项,第十条,第十七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经中共牡丹江医科大学附属红旗医院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齐义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工作岗位。特此通报。
请全体党员、干部、教师及医务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身边典型案例为警示,警醒自己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防微杜渐,自觉强化工作自律的道德操守,树立好百姓放心的医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