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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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郭春霞同志案件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9-25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全院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有效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现将近期査处的牡丹江医科大学附属红旗医院妇产科主任郭春霞同志存在违反工作纪律、职业道德行为通报如下:

郭春霞2016年时任医院妇科病区主任期间,规矩意识淡薄,未向医院汇报,擅自投放并使用院外高值设备,破坏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应予追究违反工作纪律责任。郭春霞身为妇科专家,于2020年为患者李某诊疗时,违规推荐患者到院外指定药店购药,造成患者投诉等不良影响,应在医院原处理结果基础上严肃处理,追究违反职业道德纪律责任。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二项、第六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二)项及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经牡丹江医科大学附属红旗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郭春霞记过处分,受处分期间为12个月(2024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23日)特此通报。

请全体党员、干部、教师及医务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学习《医疗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身边典型案例为警示,警醒自己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防微杜渐,自觉强化工作自律的道德操守,树立好百姓放心的医院形象。